为了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市场消费安全,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组织对流通环节的钢材、家具、橱柜、木地板、板材(装饰面板)、胶水(粘胶剂)、铝材、不锈钢、电线电缆、涂料(油漆)和眼镜进行了质量抽样监测,共抽取209组,合格88组,不合格121组,其中钢材15组,合格2组,不合格13组,合格率为13.3%;家具31组,合格12组,不合格19组,合格率为38.7%;橱柜19组,合格6组,不合格13组,合格率为31.6%;木地板14组,合格10组,不合格4组,合格率为71.4%;板材(装饰面板)40组,合格3组,不合格37组,合格率为7.5%;胶水(粘胶剂)3组,合格3组,合格率为100%;铝材12组,合格2组,不合格10组,合格率为16.7%;不锈钢10组,合格4组,不合格6组,合格率为40%;电线电缆16组,合格9组,不合格7组,合格率为56.3%;涂料(油漆)29组,合格28组,不合格1组,合格率为96.6%;眼镜20组,合格9组,不合格11组,合格率为45%。现将被监测商品的名单予以公告。公告中的不合格商品,相关生产、经营企业必须进行整改,并经市工商局复查合格出具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复查合格准予上市通知书》后,方可上市销售。各县市区工商局要认真组织市场清查,对发现的同一批次、同一规格的不合格商品要依法处理。
消费警示: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请认真核对以下名单中各种不合格商品的批次(或生产日期),谨慎购买,以免给自己的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。对已购买了上述商品的可以凭购物凭证到销售者处退换。同时,我们提示消费者,在购买商品时,一是要尽量在信誉良好的商场和门店选购,最好是知名企业的产品;二是要注意产品标签上的商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厂名、厂址、净含量、产品标准号等是否齐全,配料表中配料成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,是否有检验报告等;三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要索取和保存购货凭证、合同,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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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上半年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名单
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(点击下载)
附件2: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上半年商品质量监测合格商品名单
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(点击下载)
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|